摘要
水资源配置原则为:(1)资源共享;(2)生活(生存)、属地、特许三优先;(3)宏观调控;(4)总量控制;(5)不损害他人;(6)有偿使用;(7)不宜买(卖)断(指一个国家内).广义的水利工程所供之水的配置原则为:(1)利益驱动;(2)合理定价;(3)健康交易;(4)可以买(卖)断;(5)可以行政干预.水按其经济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水资源、狭义的水利工程供水、自来水(纯净水等).这三种水的管理模式是各不相同的.总的来讲,水资源管理是完全的政府行为;狭义的水利工程供水的经营管理是政府行为+市场行为;自来水(纯净水等)的经营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的纯市场行为.
出处
《水利发展研究》
2002年第5期1-6,共6页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