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王立彦等老师的调查,企业目前披露环境事项的披露方式主要有五种:(1)包含在年度报告中(36%);(2)内部工作会议记录 (36%);(3)单独报告(14%);(4)包含在会计报表附注中(9%);(5)包含在董事长的报告中(5%)。从上面调查的结果中可以看出,各个企业对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不一样,也没有一种占绝对优势的披露方式。笔者认为,由于环境会计报告是面向社会大众的,以“内部工作会议记录”和“包含在董事长报告中”两种方式作为企业环境会计报告是不妥的。将环境会计信息包含在现行的年度报告中。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2年第4期24-26,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