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者按: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意味着我国将全面享受世界贸易组织赋予的各项权利,并将遵守世贸组织规则,认真履行义务。加入WTO,要求我们主动用“国际标准”衡量自己,立足本国,放眼全球,用国际惯例和准则约束、规范政府行为,转变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方法。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原则主要有非歧视待遇原则(包含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关税减让原则、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透明度原则、互惠原则、公平原则、例外和保障原则、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原则等八大原则。其中非歧视待遇原则、公平原则和透明度原则等对土地管理的行政行为影响尤其大。按照这些原则要求,政府行政包括土地管理保证国民待遇普遍实现,保证市场公平竞争,保证统一、公开、公正地实施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判决等。入世给我国土地管理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我们应采取怎样的对策?本期“特别策划”中,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向中央电视台记者的谈话对此进行了阐述,部有关司局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土地管理工作者也围绕这一问题积极探讨。要使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从一种强大的惯性中摆脱出来,建立起新的适应WTO的秩序和规则,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但比迈腿更重要的是动脑筋,?
出处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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