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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整顿与宏观调控手段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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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越是搞活经济,越要加强宏观调节”。近几年来,我国在搞活微观方面,尤其在所有制形式、生产经营范围、流通渠道、分配方式等方面大大放开,而在宏观调节方面则远远没有跟上去,既没有充分有效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又过早地放松了行政手段,由于指令性计划范围的缩小有些过分,指导性计划缺乏明确而有效的实施办法,致使经济生活在许多方面失去了控制。
作者 王亘坚
出处 《天津财经学院学报》 1991年第1期1-5,1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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