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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商时代商族的继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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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先商时代商族的婚姻制度来看,先商时代商族的继承制度当以上甲微为界划分为两段。契上甲微实行兄终弟及为主,辅之以舅甥继承制;上甲微以降,商人实行父死子继为主,兄终弟及为辅制。
作者 李龙海
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02年第1期59-61,共3页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 1王玉哲.试论商代兄终弟及的继统法与殷商前期的社会性质[J].南开大学学报,1956,(1).
  •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 3[4]郭沫若.卜辞通纂考释[M].
  • 4董作宾.论商人以十日为名[J].大陆杂志,1951,(2):11-11.
  • 5摩尔根.古代社会[M].商务印书馆,1977..
  • 6郑慧生.从商代的先公和帝王世系说到他的传位制度[J].史学月刊,1985(6):3-11. 被引量:5
  • 7[10]郭沫若.骨臼刻辞之一考察[M].

共引文献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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