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现有条件下搞活县级支行的几点思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搞活县级支行经营的主要障碍(一)法制环境障碍。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国家实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及'抓大放小'策略,市场主体的利益发生了变化,各经济主体为了争得既得利益,不遵守市场游戏规则,很大程度上破坏了脆弱的社会信用关系。而约束市场经济行为的法制还不健全,金融业法制环境差。借款人悬空、逃避银行债务十分突出,银行本息难以收回,信贷资金'三重支付、三重回归'链条被割断。国家虽然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而这些法规对银行兑付存款是硬约束,实行银行债权是软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县级支行经营面临着信贷资产随经济调整引发的信贷风险及挤兑存款风险。(二)产权制度障碍。'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农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要想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必须具备这一基本特征。然而现行阶段的农业银行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国家是唯一的产权主体,农业银行本身并不拥有完整的法人产权。这种产权关系存在着所有者虚化、产权主体虚置、所有权与经营权重叠、资产责权不明、农业银行仍承担着政府的社会职能、具有无限的责任等问题,制约着农行经营机制的转换,阻碍了农村县级支行经营效益的快速提高。(三)经营机制障碍。主要是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痕迹'仍未根本消除,表现为'五个僵化':一是人事制度僵化。上级行提拔支行领导,仍实行委任制而不是竞聘制,'任人唯贤'标准难以达到;县级支行缺乏进人权,不重视人才的培养与使用,且缺乏机会匀等,公平竞争的宽松环境,不利人才脱颖而出。二是劳动用工制度僵化。员工流动性小,致使员工使用上存在结构性短缺和浪费偏大等问题。三是利益分配制度僵化。县级支行还未真正实行独立核算,基层分理还未全面推行简易核算。
出处 《湖北农村金融研究》 2002年第4期35-36,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