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前言 上海地区沉降控制复合桩基的桩端持力层都选在⑥层硬土层(E_s≥6MPa)之上的⑤层土中(E_s<6MPa),即使是12层小高层也有这类工程实例[《住宅科技》2000(4)]。其思路是想让建筑物有一定的沉降量,以便保证桩土共同作用的发挥。而上海以外地区的复合桩基设计,桩端持力层却多选在E_s≥6MPa的硬土层中,只不过这时的设计思想是基于地基土的强度,而未从沉降控制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笔者所接触的设计人员与房地产商。
出处
《浙江建筑》
2002年第B02期74-75,共2页
Zhejiang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