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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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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减值损失转回金额的确定 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均把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作为转回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的前提条件。但在减值损失转回的最高限额及转回金额的确定上,却执行不同的标准:(1)减值损失转回的最高限额不同。我国会计准则以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最高限额。
作者 程海波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47-48,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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