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二年,根据国务院批准,安徽省率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二○○一年,江苏省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试点。二○○一年末,在江苏无锡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江苏、安徽两省的试点工作得到了中央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他们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有效地解决了在试点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出处
《财会研究》
北大核心
2002年第4期10-14,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