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质检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负责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2年1月26日朱总理签署国务院第344号令,发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是在总结1987年《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颁布的新条例,共七章74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化学危险品的处置等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
作者 毕玉安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02年第3期25-25,24,共2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