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贸易实务中由买卖双方订立的合同,或由买方开具的信用证中经常会出现"交货"(DELIVERY)与"装运"(SHIPMENT)两个用语.从事该行业的人们也习惯将其理解为"交货时间"(TIMEOF DELIVERY)与"装运时间"(TIME OF SHIPMENT),而且将两者等同理解.事实上,交货与装运无论在词义理解上还是在实际业务应用中均存在较大差异,人们在实际应用中将两者等同理解主要是由长期业务惯例所形成.如一旦在当事人之间对两个用语理解不一而产生责任纠纷,除根据惯例解决外,通常也只能由法院对这两用语的理解来判定.本文除对交货与装运在词义上进行较详尽解释外,还通过具体案例论述交货与装运在实际运用时应注意的要点.
出处
《水运管理》
2002年第4期17-18,共2页
Shipp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