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纷纷修改其反倾销立法,增加了反倾销规避(下文简称'规避')与反规避的内容。这对众多的非欧美国家的生产、投资、贸易等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人世后必将进一步加剧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甚至与部分发展中国家之间倾销与反倾销、规避与反规避的冲突。为此,本文拟从分析和评价欧美反规避措施出发,探讨倾销与反倾销、规避与反规避问题,并结合我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提出相应的对策。
出处
《改革与开放》
2002年第5期24-25,共2页
Reform & Ope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