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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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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城县是一个山区小县,经济不发达。税务机构分设时,县国税局负债104万元,局机关无房办公,城区三分之一的职工租房居住、基层分局绝大部分无办公房、无住房,经费缺口大。实行机构改革,税务部门预算外筹资渠道相对较为宽松。在这种情况下,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确保其收支既合理又合法,显得非常必要。近几年,我们本着“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思想,围绕“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促进廉政”的原则,从抓“两据”(普通收据、罚金收据)管理入手。
作者 李兴祥
出处 《湖北审计》 2002年第2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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