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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倒闭解散的税务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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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市场经济竞争中,有些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倒闭、解散,这些企业应及时处理好相关的税务问题。 一是销售材料、产成品等货物取得的收入,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和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价值和变卖收入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科目,按账面价值,贷记“材料”“产成品”等科目,按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作者 郭建民
出处 《税收征纳》 2002年第3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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