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的地质条件极易形成土砂灾害 ,但政府重视对灾害的治理 ,1897年日本政府就制定并施行了《河川法》、《砂防法》、《森林法》 ,明确农林省负责治山、建设省 (现为国土交通省 )治水。日本砂防的法规体系健全 ,执法效果好 ,涌现出许多成功的砂防典型。砂防法律规定了中央、地方政府和受益居民各自的投资比例 ,中央投资基本占 1/2以上。砂防机构很健全 ,形成了有效的条块结合管理体制。重视调查与监测 ,新技术应用已普及 。
出处
《中国水土保持》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8-10,共3页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