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介绍了北京中关村、上海、深圳等地取消高技术成果出资比例限制的最新政策;分析了这种比例限制消除前后,典型创业企业同投资者以高新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时,具体登记注册操作方式的变化;进而探讨了这种政策对创业企业的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理论和实务问题;认为消除高技术成果比例限制的政策应该在全国各地推广,并可以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写入《公司法》。
出处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9-12,共4页
Science of Science and Management of S.&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