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农村家庭户内因婚姻、抚养、赡养、生育、死亡等变化,引发土地承包权纠纷的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由于土地承包周期长,各地政策又不一致,乡规民约制定的土政策五花八门,这给基层政府及人民法院调处家庭户内的土地承包纠纷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如何处理这类纠纷,本人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作一简析。分家立户引发的纠纷处置农村成年子女需分户而过,在划分责任田地时大多数地方是由长辈(即父母)确定划分,有的偏袒较小的子女,十分不合理。例如:雷波县某乡村民张某所在村民小组,每人有承包田1.5亩,旱地2亩,合计3.5亩。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02年第6期60-60,共1页
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