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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水权转让的范围和条件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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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探讨了水权转让的范围,认为国有水资源使用权的流动,主要包括出让和转让两个方面,具体分析了国有水资源使用权流动的四种情况:一是国有水资源使用权同时进行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流动,二是国有水资源使用权在同一流域,不同行政区间流动;三是国有水资源在同一行政区,不同流域间的流动;四是国有水资源使用权在同一流域,同一行政区内流动,认为国有水资源使用权在同一流域,同一行政区的流动,主要是水资源在具体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转移,应该成为前三种国有水资源使用权转移的基础。
作者 蔡守秋
出处 《城市环境》 2002年第1期3-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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