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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报道的节目定位和题材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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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电视台开办法制类节目或频道,要以向广大观众进行法制宣传、弘扬民主与法制、指导百姓的法律生活为宗旨,努力在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方面发挥电视媒体形象直观、观众喜闻乐见的亲和力和独特的舆论震撼力。
作者 韩铭
机构地区 南通电视台
出处 《视听界》 2002年第2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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