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防治急性剧毒鼠药在我市的危害,于1998年~2000年抽查我市七县一(区)销售的鼠药针水计2192支,鼠药原粉1000克,进行检验分析,其中捡出1660支针水(含四亚甲基、二砜四胺)配制的鼠药称“毒鼠强”又名“424”占抽查总数的75.7%,302支是邱氏鼠药化学成份待查,占抽验总数的13.7%。含氟乙酸钠的鼠药针水230支,占抽查总数10.6%,以上剧毒药是国家禁止使用的,据查有些鼠药残留毒素可达4年之久,危害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加强鼠药的管理事在必行。
出处
《医学动物防制》
2002年第4期214-215,共2页
Journal of Medical Pest Cont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