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实施农村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同时,中央及时提出要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起来,这是与30年不变政策相配套的措施,也是在我国入世新形势下,需要实施的一个战略措施。 山东省土地流转工作在前几年已开始启动。根据有关方面统计,截止2001年10月,全省共流转土地 19万公顷,占总面积的2.9%。涉及农户118.1万户,占总农户的5.9%。其中,实行转包形式的5.4万公顷,占流转面积的28.3%;转让形式的2.7万公顷,占流转面积的13.8%;互换形式的3.1万公顷,占流转面积的16%;租赁形式的2.5万公顷,占流转面积的13.1%;反租倒包形式的3.9万公顷,占流转面积的20.6%;入股形式的0.68万公顷,占流转面积的3.6%;其他形式的0.89万公顷,占流转面积的4.6%。其流转区域,主要集中在少数经济发达的县。
作者 逯锦逢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山东农业(农村经济)》 2002年第5期43-4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