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 ,创新与实践的规定性相互包含 ,实践是判断创新的标准 ;创新赋予一个民族以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强大动力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 ,创新表现出不同的数量、质量 ,不同的发生机制 ;创新的主体、客体有着各自的结构形式 ;创新以信息为导向 ,需要组织的参与 ,受到一定文化环境的约束 ;创新有自己的知识、技术、经济、社会条件限制的可能空间。
出处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CSSCI
2002年第2期44-52,共9页
Quarterly Journal of the 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