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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运输车应该由农机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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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6月25日,国务院在农业部的'三定'方案中已明确将农用运输车划归农业(农机)部门管理,但最近一段时间来,有关部门强行对已在农机部门上户的农用运输车强行制裁,许多农用车不便作业,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有些地方和部门给安定团结带来不安定因素。农用车是农业机械,是农村中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工具,应由农机部门管理,并要求公安、农机部门互相协调、互相支持。对此。
作者 罗少新
出处 《湖北农机化》 2000年第3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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