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0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农机部门以贯彻实施《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为契机,认真抓好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实现了岗位责任、制度建设、执法队伍、人员培训、检查考核5个落实。 (1)岗位责任落实。在强化责任制工作组织保障的基础上,各级农机执法部门按职能分工,在农机作业、农机销售网点、农机生产、农机'三包'责任、转让和报废农机国有资产、农机新产品、新技术项目的组织、审定、立项、申报等方面的协调、把关、农机化规划、计划、专项资金投入、国家投资的管理、使用和回收等有关方面都相应落实了执法岗位责任制。 (2)制度建设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