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由来——"妇检"引起的医疗纠纷 2000年10月至11月国内一些媒介陆续报道了全国首例因患者被医院当作教学对象,而被提起诉讼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其主要内容如下: 2000年9月15日,今年22岁未婚先孕的阿静在男友陪同下来到新疆石河子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人工流产,在妇产科医生孙某的安排下,阿静按要求做好准备,躺在检查床上等待检查。这时,医生叫进二十多名身穿白大褂的男女围在床前,阿静非常紧张,要求医生让他们出去。医生说,没关系,他们都是实习生。医生让阿静躺好。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01年第1期13-15,共3页
China Healt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