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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都市里的村庄”——广东省城中村改造工作实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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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4月11日~13日,广东省政府在珠海召开了"全省城中村改造工作珠海现场会",珠海、广州、兴宁市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建设部总经济师、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广东省副省长许德立在会上指出,要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城中村改造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他指出,彻底解决城中村问题,必须从三个方面实现户籍、土地、管理体制、经济组织、物质形态五大转变。首先是管理体制的转变,即由农村管理向城市管理转变。要将村民委员会转变为城市居民委员会,村民转变为城市居民;原村民变成市民后,仍拥有原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财产权,原集体经济由原村民依法处置,集体财产可转变为城市股份合作公司,股份量化到个人,实现经济体制的转变;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城市国有土地,村民宅基地房屋权属变为城镇房地产权属。其次是物质环境的转变,要将混乱分散、设施不足的城中村转变为运作有序、设施完善、环境宜人的现代文明社区。三是文明素质的提高。城中村改建是全世界城市化建设中公认的一大难题。2010年前后,广东省全省城市要完成域中村改造任务。目前,珠海、广州、兴宁已走出了适合各自城市城中村改造的路子,虽侧重点各不相同,但对广东省的其它城市乃至全国各大城市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者 严每蓉
出处 《中外房地产导报》 2002年第10期4-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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