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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村民组在盗伐、滥伐林木犯罪中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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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众所周知,盗伐、滥伐林木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30条规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
作者 王志宏
出处 《森林公安》 2002年第2期24-25,共2页 Forest Public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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