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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湖流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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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湖流域行政区划跨荆州、潜江、荆门三市,流域面积11547.5km^2。流域内的水利工程原均属四湖工程管理局管理,因行政区划几经调整,使得四湖流域名存而实亡。现在,多头多层的管理使管理者职责不明,"多龙治水"使调度方案难以及时有效地执行,政出多门使水(电)费征收难上加难,基本建设资金渠道分散,因此四湖流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要建立符合四湖流域实际情况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恢复四湖流域的统一功能。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单位要建成建、管、经和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实体。
作者 朱宗林
出处 《水利建设与管理》 2002年第3期13-15,共3页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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