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县联社为单位统一法人的利弊探析
出处
《西南金融》
2001年第9期32-34,共3页
Southwest Finance
-
1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概况[J].发展,2013(5).
-
2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为以成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向[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2(9):24-26. 被引量:1
-
3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11):11-13.
-
4余从友.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利弊谈[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1(12):23-24.
-
5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 加强对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监管——李伟同志在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J].中国农村金融,2005,0(7):4-7.
-
6李金堂.农村信用社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利大于弊[J].华北金融,2001(z1):62-63.
-
7王贵生.实现转型发展要从机制上寻求突破[J].中国农村金融,2010(2):84-85.
-
8在改革中前行 在历练中成长[J].西南金融,2014(9).
-
9在改革中奋进的南充市高坪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J].西南金融,2011(2).
-
10郭玮.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问题与建议[J].农村工作通讯,2006(7):28-29. 被引量: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