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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明确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的税务检查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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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商品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是较为有效的检查办法。
机构地区 普陀区税务分局
出处 《上海财税》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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