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全国开展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中,发现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在用设备,除少数非法制造的产品外,绝大多数是由具有相应制造资格单位制造的产品.未注册登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单位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不强,在使用中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再用设备数量迅猛增加,应用范围日益扩大.而各级安全检察机构工作任务增加,人员力量薄弱.对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在用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往往不能够及时发现并查处.致使部分再用设备长期处于失控状态.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02年第6期26-26,共1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