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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填报“增加值”指标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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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统计局提出,用增加值指标来替代总产值指标,以反映工业发展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已经七、八年了。最近国家统计局又正式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试行工作。工业生产发展速度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可比价工业增加值/基期现行价格工业增加值)×100%。这是对工业统计的一项重要改革,这项改革既体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又符合了国际核算接轨,便于同世界各国工业经济发展的比较。因此,必须要把这项工作做好,使我们的工业统计正确反映我国工业经济的发展和在世界各国中的地位。
作者 俞建群
机构地区 杨浦区统计局
出处 《上海统计》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20-23,共4页 Shanghai Stat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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