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在经过央行审查批准之后,可以开办金融衍生业务、代理业务、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此规定使银证合作的混业经营向前迈进一大步,为中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重新进入混业经营奠定了政策基础.同时,我国加入WTO,给中国金融业打开了市场大门,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证券营业部何去何从成为证券行业的一个热点话题.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35-37,共3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