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实践观只强调实践同认识的关系,而忽视了人类对需要的满足的追求,即价值在实践中的驱动作用和应有尺度。实用主义实践观单纯地把实用视为人类实践的惟一尺度和全部依据,而忽视了正确认识(真理)在实践中的指导作用和应有尺度。人类的全部实践必须同时符合客观事物本身的(真理的)尺度和人内在的(价值的)尺度。只有实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实践,才是全部的、完满的、广义的实践,否则,是片面的、狭义的、有害的实践。
出处
《九江师专学报》
2002年第2期21-26,共6页
Journal of Jiujiang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