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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评标方法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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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根据上述条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也应依法进行招标.
作者 李英旭 李志
出处 《国土资源》 2002年第6期32-34,共3页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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