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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无形资产的范围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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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定义,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与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基本一致,但这一解释中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将无形资产持有的目的限定在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管理四个方面既不能概括现有的无形资产项目(如商誉),也不能满足知识经济时代日益扩大的无形资产内容核算的需要(如企业的人力资源),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等)。由于过窄的无形资产范围限制,致使能进入无形资产中核算的项目只有7-8个,占全部无形资产项目的1/4左右,许多价值巨大,对企业影响更为长久的无形资产不能纳入会计核算范围。
作者 张丰伟
出处 《湖北审计》 2002年第6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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