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保护是西部开发的重要内容 ,西部江河源头实行退耕还林是实现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实质性举措。退耕还林不仅涉及西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利益之间的关系 ,而且涉及中西部同东部之间、西部同全国之间的利益关系。为此 ,必须建立合理规范的法律制度 ,包括资金及技术保障制度、利益补偿机制、公众参与制度等 。
出处
《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1期106-109,共4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Minorities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