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往,在评估炼油企业的总体规划方案时,有关部门提出要考察“吨油加工费用”,作为衡量该企业成本费用水平的指标之一。中国石化改制上市之后,炼油企业要逐渐向成本控制和生产管理中心转变,以“吨油现金加工成本”指标取代“吨油加工费用”指标将更为合适。但是,将“吨油现金加工成本”作为比较指标使用时,应该注意它的局限性。本文试图设计出一个新指标,即“吨油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综合反映总体规划方案的“吨油现金加工成本”和“吨油毛利”水平,以取代“吨油加工费用”指标。
出处
《中国石化》
2001年第8期34-36,共3页
Sinopec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