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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现行户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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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来,宁波市公安机关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市政府有关分区域管理的要求,本着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便利群众,有利于治安管理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对中心城区内、中心城区外城镇户籍制度实施重大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户籍改革政策和规定。现将新出台和现行户籍政策介绍如下:中心城区落户政策中心城区由市区建成区和鄞州中心区组成,具体有24个街道、9个镇和1个郸州中心区。(一)推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新政策。为全面实施科技兴市战略,大力引进人才,市公安局于1999年在全省第一个打破毕业生落户必须先落实工作单位的规定,出台了全日制毕业生可先在甬落户,后再就业的规定。允许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实际居住地或人才交流中心落户。(二)出台大专学历人员落户新规定。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00年市公安局又制定出台了具有大专学历人员落户规定。允许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在其固定住所或就业单位落户;
出处 《宁波经济(财经视点)》 2002年第7期22-23,共2页 Ningbo Economy(Finance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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