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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销社棉麻企业社企分开的一些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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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供销社作为社有资产的所有者和主管部门,对棉花企业的管理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不可否认,过去一方面供销社对棉花企业管理过多过细,约束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对棉花企业管理不到位的现象。这一问题,今后如何理顺,且能更好地进行管理,值得我们去探讨。供销社与棉花企业实行社企分开,主要是社企职责分开。
出处 《中国棉麻流通经济》 2002年第4期15-1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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