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入WTO ,意味着我们在经济发展中要“遵守规则、开放市场”。这个“首先是政府入世 ,其次是企业” ,看似与我们教育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问题 ,却对法学教育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作为 1 952年起就开办“司法专业”、1 983年设“法律专业”(专科 )、1 986年建立法律系、2 0 0 0年成立法学院的地区性民族高等院校———西南民族学院的法学教育如何适应新的要求 ,需要认真研究并进行深入改革。 1 998年 ,西南民族学院率先在全国进行法学专业的合并 ,对西南民族学院的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受大环境的影响 ,西南民族学院的法学教育仍未摆脱“模式化教育”。尽管经过数年的探索与努力 ,“学生在学业、学术上缺乏个体特色、个人优长 ,知识和能力结构标准化 ,压抑和挫伤学生的创造精神、创造能力”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观。为此 ,我们必须加大改革力度 ,使西南民族学院的法学教育适应“全面素质教育”、“可持续发展”和“建立法治国家”的要求 ,培养“有法律的学问、有法律的道德、有社会的常识”的法科人才。
出处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2年第7期261-266,共6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