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0年代以来,特别是1994年《公司法》实施后,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纷纷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统称为国有公司),希望以公司制这一现代企业制度来达到明晰产权、政企分开和政资分离的目的。实践证明,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国有公司效率低下和亏损的现实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作为公司治理结构重要组成部分的董事会在其中处于核心地位。本文论述了加强董事会建设是提高国有公司治理效率的重要途径。
出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02年第4期39-42,共4页
Journal of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