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首先必须承认,在图书出版领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民营渠道”。所谓“民营渠道”,指的是销售。但在操作手法上,“销售”的概念可能被延伸,甚至可能违规,这些都是要纠正和禁止的。本文作者作为一名新华书店的老发行人,将国有主渠道与民营渠道作对比,不是为违规操作张目,不是对国有渠道贬损,而是一派拳拳之心,意在唤起国有渠道的市场意识、经营意识和改革意识,“拿来”民营渠道的合理成分,优势互补,为谋求更大的发展积攒后劲。
出处
《出版广角》
2002年第4期20-22,共3页
View on Publis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