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药工业总体上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加入WTO之后,市场保护程度发生很大变化,我国医药工业可能受到较大的冲击和影响.根据中美协议及中欧协议的有关条款,加入WTO之后医药行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1)降低进口关税.从2000年至2003年1月1日,医药品进口关税由9.6%降低到4.2%,其中大宗进口药品关税由14%降低到6%;医疗器械进口关税由9.9%降低到4.7%.(2)取消非关税措施.取消医疗器械的进口配额,包括取消大型医疗器械进口的地方保护,对医疗器械的直接投资等,取消出口要求.(3)开放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加入WTO之后,3年内开放医药品、医疗器械的外贸权和分销权;除了超过2万平方米的药品配送机构和超过30家以上的连锁企业不允许外资控股外,其他的不再加以限制.开放医疗服务和牙医服务.(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医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入WTO之后立即执行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出处
《上海医药》
CAS
2002年第7期290-291,共2页
Shanghai Medical & Pharmaceut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