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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企不能分开

Don't separate cooperation from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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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前供销社改革中,有一种说法就是"社企分开".所谓"社企分开",指的是一些人主张在供销社包括基层供销社的改革中,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租赁、重组、拍卖、破产等形式,将供销社的"社"与"企"从组织形式、隶属关系到经济实体上彻底分开.事实上,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社企之间不但不能分开,而且应当紧密结合.对此,本文提出如下几点理由.
出处 《中国商办工业》 2002年第3期35-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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