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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公民将有立法建议权据《南方日报》报道,深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日前审议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规定》,这是深圳未来制定地方法规的法律规范。新的法规草案增加了有关立法建议案的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公民都可以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制定法规建议案。'这样,提立法建议的权利被赋予每一个公民。
出处 《共产党人》 2001年第4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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