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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村官与村民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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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山东省龙口市农村,每一个村党支部和村委都与村民签订了《村'两委'班子履行职责承诺书》和《村民权利与义务约定书》。《承诺书》是村'两委'班子同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订立的,对'两委'班子的承诺,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表示认可的前提下.由见证部门签署意见,并签名或盖章。《承诺书》一年一订,由承诺内容、违诺责任和监督办法三部分组成。《约定书》是在村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村委会与村民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部分权利与义务签订的。并有见证部门的盖章。党支部、村委和村民依照《承诺书》
作者 马布丁
出处 《共产党人》 2001年第7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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