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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干部任用条例浅议干部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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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回避探义回避一词,据查,即回转、躲避,可以理解为有意避开。回避一词从表面看似贬义词,但细细回味起来其意义却是主动的、善意的、进步的。干部任用条例中的回避,是指为了保证领导干部不以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对其所任的职务、任职地区、执行公务等方面,作出一定限制性规定的干部管理制度。主要有公务回避和任职回避两种。干部任用条例中明确规定: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中国官吏回避制度始建于东汉后期,历经唐宋明清1800余年。回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在整饬吏治、防止官员利用亲属徇私舞弊、帮助官员摆脱各种宗法关系、裙带关系羁伴等起过大作用。现行的干部回避制度是在批判地继承古代回避制度合理成份,并借鉴国外有益的做法。
出处 《共产党人》 2003年第10期11-12,1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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