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颁行以来,其中的"一般条款"问题一直众说纷纭,缺乏定论。在该法面临"大修"之际,笔者尝试就此一抒浅见。一、何为"一般条款"在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一般条款"问题进行探讨时,不能不正本清源,先搞清楚什么是"一般条款"、什么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一般条款",否则各说各话,永远也无法达成共识、得出正确的结论。"一般条款"(General Clause)与"概括条款"、"一般性条款"、"概括性条款"等系同义语。该概念在民商法领域中被广为使用。谢怀栻先生在其《外国民商法精要》一书中不止一处提到《德国民法典》的一大特点是规定了"一般条款"即几个总的原则,如诚实信用。
出处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4年第2期91-98,共8页
Anhui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王先林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平交易与竞争立法完善中的难点问题研究"(批准号04CFX011)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