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mark),也称"名牌商标"、"著名商标"、"公众熟知商标"等,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通常经过其创立者数年甚至数代人的努力(如我国的同仁堂商标),才得到消费者的认同,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它的价值甚至超过其有形资产。一般来说,驰名商标代表优异的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在消费者心中有卓越的信誉。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创造的社会价值远远大于普通商标的企业,如通用、微软等企业可谓富可敌国。尽管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素有争议,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驰名商标和其他竞争者的商标在商标注册和使用上出现矛盾的时候,法律的天平明显倾向于驰名商标一边"。各国都对驰名商标予以特殊的保护,为驰名商标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
出处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4年第2期99-110,共12页
Anhui University Law Review